
9月13日下午,公共法学院在文北校区10号楼502教室举办了《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试讲活动。本次试讲活动主要针对今年首次担任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和承担新课程的老教师,每位教师的试讲时间为10分钟。在近两个小时的试讲过程中,各位教师均准备充分、语言流畅,以各具特色的风格完成了试讲。
教务处副处长张道庆教授详细介绍了《法律基础》课程设置的缘由,并为担任该门课程的老师提出了三点建议,希望各位老师能够高度重视《法律基础》课程,充分尽到责任心,并处理好课程内在章节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关系和与教学统一要求的关系。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副主任司莉教授针对我校现行督导工作的机制做了详细介绍,并针对教师备课、组织课堂教学和维护课堂纪律等具体问题为各位教师提出了建议。
本次试讲活动对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技能,促进教师们之间的交流学习起到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