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我校开庭,审理了上诉人赵某彪及原审被告人李某杰倾倒废弃铝渣污染环境案。郑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环保局、公安局的相关人员,我校100多名学生和当事人的亲属旁听了审判,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对庭审活动进行了报道。
合议庭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季担任审判长,崔航微、董正方两位法官担任审判员;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士锋、罗利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赵某彪委托赵虎森、姚常青两位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法院指定李苗律师担任一审被告人李某杰的辩护人。审判长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辩护人名单并告知当事人权利后,敲响了法槌,法庭审理正式开始。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审判员首先宣读了一审判决书,随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依次进行,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证据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在上诉人和一审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离席进行了合议。根据庭审情况,合议庭进行了当庭宣判: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将近两个小时。
审判结束后,三位合议庭组成人员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互动,回答了现场同学提出的问题。
6月5日是世界环境资源日。今天的审判活动既是一堂生动的法律实践课,也是一次很好的环境保护理念宣传,对于同学们专业理论的学习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都具有积极的意义。